理事長獻辭
大米貿易:一個富有歷史及傳統的行業,自香港開埠以來,業者均為廣大市民提供主要的食糧。及至1919年,一班業界翹楚創立「米行公所」,繼於1937年易名「香港米行商會」。
1941年時逢第二次世界大戰,香港遭受戰火洗禮,十室九空,無業可營,會務被迫中斷,所有紀錄文獻盡失,深感遺憾。
1945年喜告和平,迨於1948年初由前賢趙聿修先生及鄧開先生首倡復會,由趙聿修先生借出臨時辦事處作為會址,並獲楊永庥先生、陳華新先生、陳梓卿先生、陳謙亭先生及詹銓均先生共七位捐資襄助,會員由16家增加至20家,正式向政府註冊立案,並於1951年正式註冊為「香港米行商會有限公司」。
1955年1月政府實施食米管制方案,規定食米為儲糧商品,進口商及批發商必須登記。當時已登記之批發商共39家,均為「香港米行商會」會員;直至1968年已登記之批發商共36家,其中33家為「香港米行商會」會員。九十年代下旬,政府開始推行食米貿易自由化措施,於2001年1月起,17家批發商成功申請為食米進口儲糧商。2003年1月起,政府正式全面開放食米貿易,「香港米行商會」會員由批發商組織進化為可經營食米進口、批發及零售,為市民作全綫服務。進口儲糧商應負擔之儲糧數量,由開放前足夠45天食用共45,000公噸,至2002年起更改為足夠香港市民15天食用的水平共為13,500公噸,足以反映實際。
自開埠以來,香港就是東西方轉口貿易中心,基本上不出產稻穀。歷史上新界地區的生產之稻穀數量甚微,不足以滿足市民所需,然而「民以食為天」,白米是市民主要糧食,且依賴進口供應數量頗巨,米業貿易亦為重要行業之一。香港米行商會一直作為批發商組織,配合政府施行管制政策,發揮下情上達、上情下達之橋樑角色,克盡綿力,確保食米供應無缺,價格穩定,履行社會責任,香港米行商會的發展歷程亦見證了香港米業近代史。
為紀念前輩先賢之艱辛締造,香港米行商會將繼續秉循發揚初衷,本人願與同人諸君共勉之。
陳建年
香港米行商會理事長